近日,我院收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文明委【2017】10号),通过复查确认。这是自2011年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后连续第二次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证书
2015-2017年,是我院“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和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的领导下,我院不忘为核电强国奋发有为的初心,牢记为三代核电自主化创新创造的使命,对接国家能源战略,紧密围绕三条工作主线,深入推进“123发展战略”,在技术成果和企业管理方面取得了双丰收,创新型企业建设成效不断显现,在国内外核电业界的影响力显著提升。
在建设物质电站的同时,我院也致力于精神电站的建设,始终坚持“以奋斗者为本”的理念,通过道德讲堂、文明部所、文明班组、文明员工系列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和文化”与“国之光荣”传统,携手广大员工打造“利益、事业、文化、感情” 四个共同体,持续不断推进“幸福核工院”建设,为三代核电自主化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致力于把国家重大专项CAP1400示范工程建设成为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标志性工程、创新型国家的标志性工程、核电强国的标志性工程,奋力谱写建设具有全球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核电研究设计院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