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我院与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副总经理、我院院长郑明光、五公司董事长林乐忠在协议上签字。我院副院长苗富足、纪委书记叶元伟、副院长陈煜等,五公司总经理张晓荣参加会议。
多年来,双方在国内外核电站的建设和工业与民用建设领域内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为适应目前的核电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核电站设计指导与建造经验反馈相结合的综合优势,持续提升双方研发设计和建造管理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在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同意利用各自的优势开展核电、核设施领域、民用建筑领域等相关项目合作,特别是国家重大专项研发、核电技改项目等,利用各自其拥有的资源和条件,全力支持对方参与承揽的项目。
同时,双方就我院承接的福岛后改进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安装分包合同进行了充分洽谈和沟通,并签署了《恰希玛核电厂福岛后改进项目安装调试分包合同》。双方将全力确保中国第一个出口核电站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