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海核工院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一号机组第九至第十二燃料组件和相关组件设计及堆芯燃料管理分包合同》以及《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3、4号机组首炉燃料组件和相关组件设计及堆芯燃料管理分包合同》,院长郑明光、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春胜代表双方单位签字,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副院长费敏、原子能公司副总经理柳耀权等8人。
会议中双方互相通报了各自的发展状况以及未来各自发展的战略思想。通过合同的签订,上海核工院将在恰希玛1~4期的换料技术服务中,进一步巩固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及中国原子能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