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我院与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了《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总体设计、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这是合同双方在历经三年项目合作和十个月八轮商谈后取得的重要成果。
签字仪式由我院副院长兼国家核电AP1000工程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明弹主持,我院郑明光院长和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郝宏生分别致辞并共同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双方在致辞中表示一定要精诚合作,共同发展,顺利实施AP1000依托项目的工程建设,不辜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历史重任。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王炳华,副总经理孙汉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兼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培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核电部副主任李琦,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薛益鸣,国家核电AP1000工程项目管理部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嘉宾共同见证了合同签字。
此次合同的签署,是我院继2008年4月28日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总体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又一重大里程碑,标志着我院将再次在AP1000依托项目中承担总体设计与相关技术服务的责任。目前,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的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正在与国家核安全局进行第一次安全审评对话,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和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已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