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荣获“创新型企业”称号
“创新型企业”证书
8月21日,由上海市科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知识产权局、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五部委联合召开的上海市创新型企业建设推进大会上,上海核工院被授予“2012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称号。这是我院继被授予“2010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称号后,再次获此殊荣。
评选为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是对上海核工院取得业绩和研发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作为创新型企业,我院将享受上海市在企业资金筹措、员工培训、科研资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上海核工院将在国资委、上海市政府、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领导下,继续走先进核电技术创新的科学发展之路,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实现技术与管理的双跨越,为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