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中央文明办《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区)和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的通报》(〔2015〕3号)正式书面文件,我院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在多年文明创建工作基础上,在全院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摘得了这一文明创建领域最高荣誉。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正式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2012-2014)评选、复查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我院经过国资委文明办复查、中央文明办审核并报中央文明委批准,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2-2014年,是院“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是“核电强国梦”伟大征程的起步阶段。在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围绕123战略实施,我院在干部员工共同努力下,三条主线工作得到有力推进,企业经济规模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升级,市场发展前景进一步拓宽,行业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各项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同时,在2012年《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之后,对标测评体系中13项一级指标和49项二级指标,我院在国家核电党群工作部的指导下,各条线联动,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升各个板块工作水平。特别是中央文明办重点推行的“道德讲堂”工作,在确保规定动作的前提下,我院紧密切合企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各党支部主观能动性,将“道德讲堂”做成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的优秀平台。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核电强国梦。我院将以“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蝉联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能力、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倡导全院员工,争做文明员工,打造“四新”园区,建设幸福核工院!